当顾客在超市的台阶上摔倒时,责任的归属主要取决于摔倒的具体原因。
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台阶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导致顾客摔倒受伤,那么超市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顾客有权要求超市赔偿因摔倒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等损失。
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这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减轻损害,以及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为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积极作为。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顾客在超市台阶上摔倒时,责任的归属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顾客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导致摔倒,那么责任应由顾客自己承担。
2.但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台阶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导致顾客摔倒受伤,那么超市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当顾客在超市的台阶上摔倒时,责任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受伤,那么超市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顾客在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时,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担责,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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