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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

2024-04-2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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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占有和登记,动产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不动产则以登记为主。占有直观展示物权存在,交付分现实与观念两种形式。

  一、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

  物权的公示方式主要有两种:占有和登记。

  1.对于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占有和交付是其公示方法。

  (1)占有作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权利存在的外在表现。

  (2)而交付则是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与登记不同,交付只能作为基于法律行为的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2.对于不动产物权,其公示方法主要是登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二、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原则

  不动产登记原则有:

  1.依申请登记原则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2.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嘱托文件直接办理登记的。

  3.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实施细则》的规定依职权直接登记的。

  4.一体登记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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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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