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经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判决生效之后立即开始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这意味着,一旦法院的判决生效,保险公司就应当开始履行其赔偿责任,及时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
1.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者逃逸,交强险会进行赔偿,但商业险则不会赔偿。
2.交强险条款中并未规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的情况,而商业险合同中则可以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
3.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做出特别提示,否则该条款将无效,保险公司仍需要赔付。
4.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1.具体的赔偿金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这些限额的具体数额由相关政府部门共同规定。
交通事故中,你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如果你对保险赔偿有疑问,找法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让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