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3-31 11: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物权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物权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买卖、原始取得方法及保留效力有明确规定。买卖合同中可约定未支付价款时所有权归出卖人,但须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等,不依赖原所有人意志。

  一、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五百九十五条和第六百四十一条中。

  1.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

  2.第六百四十一条则明确规定了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具体内容,即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3.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情况下,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这一保留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

  1.所有权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

  2.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征收、善意取得、添附、没收、遗失物的拾得、漂流物的拾得、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等。

  这些方式都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事实行为,而非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或行为。

  例如,劳动生产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3.善意取得则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是怎样的

  三、民法典所有权保留效力

  在民法典中,所有权保留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中。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这意味着,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情况下,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

  3.这一规定对于保护出卖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出卖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你对所有权保留买卖还有疑问吗?或有其他法律困惑?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会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物权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402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物权法律师团,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