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质性变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例如债务人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原本的履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或者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
3.当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合同;此外,当事人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也可以变更合同;
4.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同样可以导致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作为变更的前提。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
原合同关系必须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则不存在合同变更的可能性。
2.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来实现。
3.合同变更必须遵循法定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按照这些规定进行。
4.合同内容必须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必须是非实质性的,以确保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
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前提主要有两个: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这是合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
2.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包括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等。在此基础上,合同内容的变化才能得以实现。
3.这种变化必须是非实质性的,即变更后的合同关系应当与原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以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变更涉及多个方面,你了解了吗?如果有更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不妨来找法网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