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更改姓名是公民的自由,但在上户的时候一定要给孩子的名字取好。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更改出生证明的姓名,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到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去派出所修改即可;
2.按照现有的出生证明先申报户口,然后再去派出所申请改名,16岁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
改名的法律依据是《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字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你还有关于姓名更改的疑问,或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记得随时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