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不会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面对交通事故赔偿等法律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预防:
1.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驶安全。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遵守交通信号,注意行车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了解法律知识,增强风险意识。了解交通事故赔偿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自己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避免因为不懂法而遭受损失。
3.购买相关保险,降低风险损失。购买车辆保险、人身意外险等相关保险,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轻经济负担,降低风险损失。
4.寻求专业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等法律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还有哪些注意事项?你对此有何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探讨!记得遵守交通法规,降低风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