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车的所有权并不仅仅依赖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
尽管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确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依据,但在特殊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应当作为确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依据。
这是因为机动车行驶证并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物权凭证,而是车辆管理部门为了方便管理而进行的登记。
因此,在实际案件处理中,不能简单地以车辆行驶证上登记车主来判断机动车的所有权。
是的,车的所有权可以进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意味着,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车的所有权。
然而,如果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了所有权且未经过登记,这种所有权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对于车辆而言,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1.劳动生产、收益:
例如,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车辆,或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车辆。收益则主要是指收取车辆的孳息。
2.征收:
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通过行使征收权,并在依法支付一定补偿后,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3.善意取得:
当无处分权人将其车辆转让给受让人,并且受让人在取得该车辆时出于善意,那么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4.添附:
这主要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1)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车辆部件互相掺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车辆;
(2)附合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车辆部件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新车辆;
(3)加工则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车辆进行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车辆。
总的来说,车辆的所有权是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的,拥有车辆所有权的人是可以受到国家法律所保护的。
除了通过行驶证登记的方式来确定车辆所有权外,还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同时,车辆的所有权也可以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来获得,这主要包括劳动生产、征收、善意取得和添附等方式。
对于车辆所有权的更多疑问,比如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程序、争议解决方法等,都可以在找法网上找到答案。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