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若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则可以起诉离婚。
这是因为离婚登记需要按照行政程序进行,并且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离婚登记这一程序,这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之路。
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需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所需证件和证明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
还需按照要求提供单人免冠照片,并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离婚申请时,会向当事人讲明《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并询问相关问题。
工作人员会核实离婚申请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意愿、子女处理情况和财产处理情况等。
如果发现违反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经过审查后,如果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的离婚申请,等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夫妻关系解除。如果不符合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在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反悔,应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此类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并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你正在面临离婚问题,不妨提前了解这些步骤和要求,做好准备。当然,遇到法律难题时,别忘了寻求找法网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