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人们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其中包括对肖像权的保护。那么,传播他人的照片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呢?答案是肯定的。
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将他人的照片发布到网上都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虽然《民法典》第一百条提到了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营利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是一个禁止性的规定,它针对的是使用人的行为,并未对侵害肖像权的构成作出明确界定。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这个条款就认定以营利为目的是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构成要件。
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比如,有人出于蓄意报复的目的,故意污损公民的肖像。这种行为虽然没有营利的目的,但仍然是对肖像权的侵犯。
因此,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影响侵犯肖像权的认定,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的大小。
随着法治社会的推进和人们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对于侵犯肖像权等权益的行为,我们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进行打击和防范。
你是否曾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过他人的照片?现在知道这样做可能侵犯肖像权了吧?请尊重他人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