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个体户在生意不佳决定转行时,需要注销其营业执照。这一过程需至工商局办理。具体而言,有两种途径可以办理:
1.窗口现场办理,个体户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后,交回营业执照即可完成。
(1)当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时,登记机关将能够当场准予注销登记。
(2)若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声明作废,免去在报纸上登载声明的费用和步骤。
2.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这与当初登记注册的流程相同。
个体户可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线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后电子签名并提交,整个过程无需亲临窗口。
进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包括: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的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准备这些资料是为了证明个体工商户在注销前已经妥善处理了相关的财务和税务事宜,以免在后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