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赔偿义务取决于其是否有侵权行为。
1.如果管理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清理路障或修补不平路面导致事故,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2.相反,如果事故与管理单位无关,则无需赔偿,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明确了管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当事人行为的影响和过错严重程度,将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无责任,过错导致事故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两方或多方过错导致事故时,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不同责任。
3.若均无过错则视为交通意外,各方无责任。
1.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后,确定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需评估其在事故中的过错。
2.如果管理单位有过错并导致事故,根据《民法典》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有其他问题,欢迎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