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信息时代,视频内容的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视频都可以自由转载。
2.《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获得原作品权利人的授权,那么搬运视频就构成对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3.此外,搬运视频可能还涉及未支付报酬的问题,这同样也是侵权行为。法律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禁止与惩处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明确列举了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其中就包括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侵权问题上的责任作了规定。
3.一旦网络用户搬运视频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根据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则为权利人提供了维权途径,明确了在发现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
1.当著作权人发现其作品被未经授权搬运时,根据法律规定,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可通过法律手段追求赔偿。
2.权利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3.同时,权利人也可以向相关网络平台发出侵权通知,要求删除或断开侵权内容的链接。
4.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可能会与侵权方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