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遭遇工资拖欠而又无劳务合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他们有权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或同事证言等;
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了在缺少劳动合同情况下,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具体指导。
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代理诉讼。
申请法律援助时,农民工需提交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援助的受理和办理遵循属地管辖原则,确保农民工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
在没有劳务合同的情况下,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变得尤为重要。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凭证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工作证等身份证明文档;
4.招工招聘登记表;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这些证据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了明确的举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