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察被指控包庇嫌疑人,应该采取以下步骤:
1.向上级部门举报:将证据提交给警察的上级部门,向他们举报警察的行为。上级部门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查。
2.向检察院举报:如果认为警察的行为涉嫌犯罪,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要收集警察包庇嫌疑人的证据,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人证言:寻找可能的证人,包括现场目击者、其他警察、被包庇的嫌疑人等,收集他们的证言,了解事件的经过和警察的行为。
2.录音、录像资料:如果事件现场有录音、录像资料,可以收集这些资料作为证据。这些资料可能能够证明警察是否存在包庇嫌疑人的行为。
3.书证、物证:收集与事件相关的书证、物证,例如:警察的执勤记录、报案记录、现场照片等,这些证据可能能够证明警察是否存在包庇嫌疑人的行为。
4.调查笔录:对涉及的警察进行调查,记录他们的陈述和解释,以及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和态度。这些笔录可能能够揭示警察是否存在包庇嫌疑人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警察包庇嫌疑人有可能会判刑,因为可能会涉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