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是可以分包劳务工程业务的。
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1.木工作业: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
2.砌筑作业:即砌体工程;
3.抹灰作业:内外墙抹灰;
4.石制作:如石质台阶等等;
5.油漆作业:油漆、涂料等工程;
6.钢筋作业:钢筋工程;
7.混凝土作业:混凝土制作、浇注;
8.脚手架作业:脚手架搭建;
9.楼板作业:预制楼板安装;
10.焊接作业: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
11.水暖电安装作业:水电暖安装工程;
12.钣金作业:种类分包普通建筑应用较少,主要为金属板饰面工程。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劳务分包不一定需要招投标。法律未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明确规定,但建设工程采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是有明文规定的。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以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