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言语不能构成侮辱罪,满足以下要件才能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找法网提醒,言语结合以下情形的,达到侮辱罪立案标准:
1.多次捏造事实侮辱他人的;
2.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3.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
5.其他。
言语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构成侮辱行为,一般不受处罚,但公然侮辱他人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