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规,房屋合同是买卖双方的重要凭证。遗失后,需根据不同阶段采取不同补救措施。
1.预售登记前,重签合同并支付工本费。
2.预售登记后,公告作废原合同并重新签订。
3.银行按揭后,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
此外,保管好合同,避免额外麻烦和损失,影响当事人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活动。
遗失房屋合同的补救措施分三阶段:
1.预售登记前,只需重签合同,支付约200元工本费;
2.预售登记后,须刊登声明作废原合同并重新签订,支付声明费用、工本费和印花税;
3.银行按揭后,除了上述措施,还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质押给银行。
在交接房屋合同时,应索取书面凭证,以免发生争议。
建议不要随身携带合同原件和收据,防止遗失。若合同不慎丢失,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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