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提前通知,提起起诉书通知开庭的时间一般是在开庭三日前通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1.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被告有权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有权提起反诉。
3.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4.当事人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5.如果发现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当事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6.当事人有权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7.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庭上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或自行和解。
8.当事人有权查阅庭审笔录并要求补正。
9.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案件不能上诉。
10.如果判决已经生效,胜诉的一方有权申请法院执行。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