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更名手续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1.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变更批准文件(原件);
5.有效转移文书(原件);
6.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提供的是复印件,要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更名手续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2.按照购房合同履行房款支付后,双方携带合同以及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3.申报房屋出售价格、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缴纳税费;
5.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