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存在于给付之诉中)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基于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向人院提出的,责令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实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标的的类型有:
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
2.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
3.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