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遗失了,首先需要进行房产证的补办手续,然后再进行房产过户手续。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房产证补办手续:
1.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并提交相关的证件和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房屋证明、购房合同等。
2.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刊发房产证遗失声明,等待一定的时间(通常是15个工作日)后,进行房产证的补办手续。
3.在补办手续完成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房产过户手续: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
2.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关税费和费用。
3.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过户后的新房产证。
1.补办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其它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30个工作日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