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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区别

2024-03-0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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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区别?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两种行为的差异,特征及其对市场的影响。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并揭示其中的法律风险,跟随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起一探究竟。

一、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区别

1.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是指一些特定主体,如公用企业,通过限定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等方式,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机会。

2.这种行为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中被明确禁止,因其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3.限购排挤行为的特征表现在客体与客观方面、主体与主观方面两个层面。

二、限购排挤行为的特征

限购排挤行为具有明确的客体和客观方面特征。

1.客体指被损害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关系及公平竞争秩序,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强制交易的行为。

2.《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详细列举了限购排挤的具体行为,如限定消费者只能购买特定商品等。

3.主体方面主要是公用企业等具有市场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而主观方面则是故意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区别

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措施

1.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首先需要依法查处限购排挤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更扭曲了市场竞争环境。

2.公用企业的限购排挤行为尤其受到监管,不仅要依法惩处,还需端正服务态度,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以增强其服务公众的本位。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是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性,禁止的行为都是为了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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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 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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