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是指在夫妻离婚时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转移给一方的过程。
它可以通过诉讼或协议的方式来完成,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材料和手续要求。
无论是诉讼还是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都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诉讼离婚的材料包括: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则包括: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准备齐全的材料是确保过户流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时,会涉及一定的费用。主要费用包括:
1.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了解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对于预算房产过户过程中的经济成本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