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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无重大过错,男方北京本地,女方外地户口,双方有一点共同存款(开户行女方名下),双方名下无房产(结婚后住在男方祖辈名下房子),婚后共同出资买了一辆车,主要是女方使用,没有孩子。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回当初买车出资的那部分钱吗?

婚姻家庭
2024-04-27 07:37: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两人出资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就是没有结婚,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也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买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的不在其列:
    1、用遗嘱或赠与所得而购买的车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有证据证明买车的款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3、用“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购置车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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