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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手续是什么

2024-02-2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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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确权手续是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后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确权申请、等待国土资源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告等。房屋确权手续后当事人一般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取得房产证。

  一、房屋确权手续是什么

  1.申请: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的确权申请。

  2.审核: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次审核,对审核确认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3.注册登记: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注册登记。

  4.发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房屋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房屋确权前,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同时,确保提供完整的材料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房屋确权的顺利进行。

  二、房屋确权手续后多久取得房产证

  房子确权后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房产证。当事人办理房产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子合同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确权

  三、房屋确权手续怎么写申请书

  1.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房屋信息:描述需要确权的房屋的具体信息,如房屋地址、面积、结构等。

  3.确权原因:阐述为什么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确权,如房屋权属不清、产权证遗失等。

  4.相关证据材料:列出支持确权申请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

  5.申请请求:明确申请确权的具体请求,如请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

  6.其他说明: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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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确权需要的手续: 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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