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不给。给付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回事,抚养人不能因为不收取对方的抚养费,而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3.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4.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民事起诉书;
3.被告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探视行为证据等。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