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手续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准备好过户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新的房产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离婚析产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有委托的需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卖出方须提供公证委托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办理过预告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婚姻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经民政部门鉴证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及财产分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申请还须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完税凭证原件一份。
夫妻离婚办理析产的收费如下:
1.契税:按照房屋产价的百分之二进行收取。
2.印花税:按照房屋产价的万分之五进行收取。
3.登记费;
4.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