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被上诉人应诉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上诉状:被上诉人应当认真阅读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理解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以便有针对性地准备应诉材料。
2.准备答辩状: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逐一反驳,并提出自己的事实和理由。答辩状应当清晰、明确、有针对性,避免笼统、模糊或无关紧要的内容。
3.收集证据材料:被上诉人应当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反驳上诉人的请求。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4.按时出庭应诉:被上诉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按时出庭应诉。在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认真听取审判人员的询问和上诉人的陈述,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5.注意法律适用:被上诉人应当注意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涉及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问题。如果被上诉人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在答辩状和庭审过程中充分阐述理由和依据。
办理上诉时本人不需要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找法网提醒您,在行政诉讼中,被上诉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诉答辩权:被上诉人有权针对上诉人的起诉进行答辩,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2.申请回避权:被上诉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等相关人员回避,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3.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被上诉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被上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同时,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被上诉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