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登记申请书;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说明书;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
6.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
8.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找法网提醒您,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而美术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是不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