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现场事故的流程:
1.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
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
6.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如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