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开发商施工或设计问题导致的,即使已经过了质保期,开发商仍然应该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无法联系到开发商,业主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维修合同、发票等。
2.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或装修损坏导致的,那么业主需要自行承担修复责任。如果业主已经购买了物业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3.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反映问题并申请维修。如果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无法及时处理,业主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保留相关证据向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申请报销。
一般情况下不能退房。找法网提醒您,因为保修期已经过去,开发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但是,如果房屋出现的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判断是否“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有三个因素:
1.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能够修复,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房屋是否属于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如果是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属于终身保修范畴,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做出定论后,可要求退房。
3.购房人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房屋漏水开发商拖过质保期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