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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都有哪些行为

2024-03-0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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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行为包括酒驾暂扣六个月驾照并处罚款、客运车辆超载处罚款、违法停车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无证驾驶处罚款等。处理程序包括调查、告知、复核、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名、交付。

  一、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都有哪些行为

  云南省红河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的行为包括: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其他。

  二、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都有哪些程序

  找法网提醒,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都有以下程序:

  1.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2.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3.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6.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弥勒市交通违章

  三、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都有哪些材料

  云南省红河市弥勒市交通违章处理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未落户的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交强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3.车主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管理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行政处罚决定书;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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