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方的有效期按照法律规定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在对于保证期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人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担保方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担保人必须与主合同无牵连关系,即担保人的利益不受主合同的影响。
2.担保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证明其有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和信誉。
3.担保人还需具备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以确保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能够代替其履行。
4.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找法网提醒您,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是一般保证;而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是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