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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担多长时间为有效期

债权债务
2023-10-20 15:28: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有效期一般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依法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限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就是有效的担保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时长:
    1、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民法典》担保人有效期的时间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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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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