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夫妻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法院冻结财产。法院离婚判决时可以因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要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即申请人想要保全的对方财产的价值或数量。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这需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被保全财产的特征、位置等信息。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如果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如果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需要说明不需要的原因和证据。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涉及其他法律程序、是否已经抵押等。
1.财产线索:包括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股票账户信息、保险合同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可以通过与对方沟通、查询相关账户记录等方式获取。
2.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可以证明对方存在财产转移行为。
3.调查申请书: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要求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
4.律师协助:可以寻求律师的协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