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转移财产不会认定为犯罪,但是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在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既不属于犯罪行为,同时也不属于违法行为,而仅仅是被认定为过错行为,此时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有机会再对这些被转移的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转移财产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时效是3年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1.就已有的存款进行转移。
2.婚内取得的收入不存在以夫妻名义开的存折下。
3.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5.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