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债务的公证书能够撤销,但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想撤销放弃债务的公证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复查申请书:需要填写公证机构的复查申请书,说明申请复查的理由和要求。
4.相关证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公证书存在错误,如相关法律文书、证人证言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交材料前,最好先向公证机构咨询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加快撤销进程。
如果放弃债务的公证书撤销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相关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调解,由公证机构对纠纷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诉讼解决:如果调解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纠纷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