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先起诉的一方不会吃亏。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一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自己的配偶造成损害,提出离婚的一方无需因为自己先提出离婚而赔偿对方损失,所以不会吃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先起诉的一方按以下规定起诉: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
离婚先起诉的一方不一定离婚,不过经过判决离婚的,可能需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作出判决。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