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起诉离婚在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时会判离婚。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可以判离。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具体感情确已破裂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
2.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