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4.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有区别,两者的区别如下: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而转继承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3.两者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可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而转继承人则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代位继承遗产范围规定为:
1.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2.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3.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4.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5.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6.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比如住房公积金等。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