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证的发放时间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一般来说,在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后,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土地证书。
因此,土地确权证的发放时间并不是固定的,需要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3.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例如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
宅基地登记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申报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根据登记注册结果,将土地证书发给土地使用者,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在两卡上签字。至
此,宅基地登记工作完成。
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登记流程涉及众多细节,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在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