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没有装修并且没有入住的情况下,物业费一般需要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收取标准进行缴纳。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才能减免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未装修未入住的房子物业费收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合理原则:物业管理费的制订应符合国家规定,符合物业管理的客观规律,并且符合业主的实际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也不能巧立名目乱收费。
2.公平有偿原则:具体体现在“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上。无论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无论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使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越多,付费也越多。
3.公开透明原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应保持公开透明的态度,所有利益往来都应事先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4.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适应原则:管理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服务质量越好,收费标准相应越高。
5.“等价交换”原则:收费价格的高低由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大小决定。
6.“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一是从住户收取的费用,必须用在住户身上,不得挪作他用;二是不得牟取高额利润。
7.公开原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找法网提醒您,未装修未入住的房子物业费包含如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