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协议书:财产协议书是公证的重要依据,需要详细列明夫妻双方共同确认的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注明财产的详细情况,如地址、产权证号等。
2.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等。
4.离婚证明: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如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5.公证申请表: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注明公证目的、财产约定等详细信息。
成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改变主意,此时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1.准备好公证材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离婚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离婚财产公证应当在夫妻双方住所地的公证机构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相关文件。如果双方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此外,在办理公证之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以及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法律后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