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状。
2.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离婚证及其复印件,没有离婚证应拿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现今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的学习生活需要的证据。
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孩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之后予以立案受理;
3.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