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必须要的材料和手续如下:
1.需要的手续:
(1)原告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向法院提交证据。
(3)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原告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
(4)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2.需要的材料:
(1)诉讼状;
(2)原告身份证明:
(3)被告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5)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