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如下: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和转送申请人对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被行政处罚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天之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如果没有在法定的六十天之内提起行政复议,那么超过复议期限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是不会再受理此案件,所以诉讼时效需要但是人把握好。
行政处罚后复议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证据材料:需要提供有关证据,证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错误或者不当。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3.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被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4.法律文书送达证明:如果申请人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如果委托代理人进行行政复议申请,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