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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愿意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2024-02-15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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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方不愿意离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到法院起诉审理期限一般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则会被三个月内审理结束。

  一、对方不愿意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对方不愿意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处理家事案件遵循的原则是先调解后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不愿意离婚到法院起诉审理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对方不愿意离婚

  三、对方不愿意离婚起诉的法院

  起诉离婚的,应当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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