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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2024-02-19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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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结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结婚前不一定要支付另一方彩礼,彩礼只是一种社会习俗,而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前负担的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

  一、结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结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结婚前要给彩礼吗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必须要彩礼。从法律意义上认定男女是否具有夫妻关系的,只需要看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在这方面并没有要求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彩礼,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其实并不需要支付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结婚前

  三、结婚前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吗

  婚前的债务一般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如债权人由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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