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会丧失。法律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只要篡改遗嘱的情节不严重,或者事后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也可不丧失继承权。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六)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被篡改的一律无效。遗嘱有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故意篡改遗嘱无效,被继承人的遗产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如果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依法丧失继承权,但是其之后确有悔改表现,经被继承人宽恕或者是被继承人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